1,我失恋了
方维病了。
怎么病的?
这个,季姜就很有话说了!
大三升大四的暑假,方维坐在酒吧门口的台阶上,给季姜打电话。
那个时候的季姜正在床上培养睡意,在按掉了第十个电话后,顶着满头的青筋,接起了电话。
“方团团!你要是说不出个正经理由,我他妈就把你扔马桶里!”
“季姜,初心酒吧等你。”
季姜扫了眼墙上的钟,骂道:“等个屁!你自己看看几点了!鸡都快梳洗打扮,准备打鸣了,你丫的,让我横跨一个N市,找你一个大男人?”
“我失恋了。”
“……”
方维,一个见证了季姜从穿尿布的娃娃到风度翩翩的……大概只有季姜自己觉得自己风度翩翩,在方维眼里,他就是一个祸害!
怎么祸害了?
他从还是躺在医院的婴儿房里的娃娃的时候,就能隔着两个婴儿床的距离,把隔壁的女娃娃盯哭了。
穿着开裆裤的时候,堵着管家家同样穿着开裆裤的小孙女,说人家漂亮,长大了要娶人家。吓得人小女娃,回家哭了一天一夜,死活逼着人父母立下军令状,长大不能把她许配给他。
小学时,别人还沉浸在各式玩具的时候,他已经试图和全班女生搭上线,聊一聊女生那些事儿。
初中那可真的是季姜风云史上的巅峰,自称是季姜女朋友的人,排队站好,能绕一中初中部一周。
不过这娃娃,进了高中就……
咳咳,不提也罢。
初心酒吧的门口。
方维坐在台阶上,一米八的个子配上过于壮实的身材,坐在那,跟个球似得。
方维五官很好看,就是太胖了。
季姜记得他初中的时候没这么胖的,那个时候比季姜还高个几分,暗恋他的女生还不少,似乎到了高中就突然胖了起来。
不过,现在季姜比他高了几厘米!
“大侄子!”方维坐着,抬着头喊季姜。
“滚!”
方维是季姜的外公外婆老来得子,被季妈妈还有外公外婆宠着长大,甚至得到的关爱比季姜都多。
因为要配合小舅舅的上学年纪,季姜愣是比别人早了两年多进了学堂,他们从小就上同一个学校,同一个班,直到到了大学才选了不同的专业。
季姜最苦恼的,就是对着这个白痴喊舅舅的时候。
坐在吧台前,季姜自己随意点了一杯,看着一旁方维灌水一样的灌酒,憋了半天,忍不住道:“失个恋而已,至于吗?”
方维嘭的一声,摔了下酒杯,历声道:“至于!老子从大一追到现在,手都没牵到,她就和我提分手了!”
“噗!”季姜忍不住笑了出来,“那这女的手段还挺高啊!得了,一个女的而已,走了再找一个,你看看你这鼻涕眼泪的,丢人不丢人?”
“呜……”方维仰头喝完了一杯酒,又给自己倒,“季姜,我以为经历了顾逸笙,你能懂我的,可到了现在,你还是不懂我!”
季姜脸上的笑僵住,慢慢消失,他握着酒杯的手渐渐收紧,随后仰头尽数喝下,他的声音都不似刚才一般随意,变得有些冰冷,“别跟我提他。”
方维应该是醉了,没听清,自顾自地喝着酒,“你那个时候失恋,我陪你喝了一宿,你今天怎么着也得陪我喝一宿!”
季姜没说话,沉默了许久后,抢过了方维手里的酒瓶,仰头一口气喝完了,把酒瓶重重地放在了桌子上,“我已经忘记他了。”
“莉莉……呜呜……”
“……”季姜看了一旁哭得稀里哗啦的醉鬼,默默地把凳子往旁边挪了挪。
季姜之前玩笑着说快天亮了,其实不过才十点多,他从N市的一端跑到另一端,再到现在喝了会酒,不过才一点多而已。
季姜又给自己倒了杯酒,他晃动酒杯,盯着里面翻滚的液体,发呆。
顾逸笙这个名字,方维大概也只有喝醉了的时候,才敢在季姜面前提了。
顾逸笙是季姜高中的同班同学,用季姜当时的话来形容,顾逸笙就像是跌落凡间的仙子,好看得让人过目不忘。
迷妹滤镜下的顾逸笙在季姜眼中,就算是撒尿都美得清新脱俗。
方维在看过季姜口中美得不可方物的顾逸笙之后,只做了一个评价,情人眼里东施完全不用效颦,滤镜一加,屎壳郎都可能是西施。
在当时的季姜心中,直男如方维是欣赏不到顾逸笙的好的。当然,方维也不想欣赏到。
那个时候的季姜对顾逸笙的喜欢始于颜值,陷于温柔,忠于……
季姜还没来得及到最后一步,这段感情就夭折了。
“疼——”
季姜回了神,就看到方维捂着肚子趴在吧台上喊疼。
季姜立刻扶着人出了初心酒吧,在街上打了辆车,去了市中心医院。
到了医院,季姜拿出钱包付车费,打开后,看到钱包里夹着的照片,愣住了。
照片里,是一个少年坐在书桌前认真写着什么的侧颜,逆着光,少年挺直的侧影,边界线被光晕打散,朦胧却美好。
这个钱包季姜已经很多年没用了,今天出门急随手拿的居然是这个。
他把照片抽出来翻转后又插了回去,取了钱递给司机,便扶着方维进了医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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